近日,一女旅客随身携带“口红”式电击器被机场安检人员查获,这是大连机场首次查获此类电击器。工作人员已将其移交民航公安机关进行处理。
8月8日12时10分,大连机场国内安检二分部三通道正在执行大连至福州MF8402航班检查任务时,一名女旅客行李包内的图像引起X光机检查员的高度注意,包内日用品较多,底部有一支口红模样的东西,但内部显示有异常构造,经过开包员开包检查后,发现可疑物品是一个隐蔽性较强的口红式电击器,这是大连机场首次查获“口红”式电击器。
根据《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》,警鞭和电击器属于违禁物品,是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。机场提醒旅客,切勿携带类似危险品登机,如在安检中查出携带或是隐匿携带这类违禁物品的,工作人员将移交民航公安机关进行处理